“魁北克法律知识普及之
合伙公司
在魁北克如果你想与人合伙成立公司,除了要选对合伙对象之外还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伙公司有几种?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今天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魁北克民法对合伙公司的一些规定。
一, 定义综述;
合伙公司(societe)也叫集体公司(Societe en nom collective),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通过签署或口头协议合作或者共同开发一项盈利性项目事业。合伙公司通常指多个股东的无限公司(也存在多个股东的有限公司)。合伙公司是一个不完全的企业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可以像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单独签订合同,拥有资产,从事以公司名义的业务。但在破产的情形下,就不算是法人,债主可以追诉所有合伙人的财产。
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与责任不同约定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比例,可以是平均也可以不平均。
例如A,B,C,三方合伙开公司,A与B 出钱出力,C出力,在分配债务上,A 占45%的盈利与50%的债,B占35%的盈利与50%的债,而C则仅参与分配20%的盈利,不负责公司债务。
合伙公司注册和个人公司一样,程序简单。
二, 合伙公司的无限与连带责任;
合伙公司与个人公司一样,对外都是承担无限责任,一旦遇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追偿合伙人的个人资产,而且其中某个合伙人无法偿还其债务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义务代为偿还,之后可再要求偿还所代替的债务。
另外,当合伙公司里有人退出,或者个人破产或者亡故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就会遇到是否能替他偿还债务,是否需要散伙,破产等考虑。
合伙公司最好在熟悉的朋友或同事之间建立,否则最好还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公司或者其他法律身份的公司。
三,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societe en commandite),这是一种公司合伙人分为出资人和经营人两种的合伙公司模式。
两合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单独报税,出资人不能积极参与公司管理,而管理人仅出劳力。如果遇到公司破产,出资人仅以出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经营者承担个人责任。
这种公司模式的好处是可以保护出资者不受债务牵连,同时还有税务上的好处。如果投资失败,可以全数抵税。
四, 消费合伙公司;
消费合伙公司(Societe nominale)这是一种只有合伙消费没有盈余分配的合伙公司。通常是由自由职业者联合,例如,律师,会计师,公证师,医生等,他们聚集一起营业,合伙租用办公室,共同支付办公开销,但各自有各自的生意和客户,自负盈亏,只是共同分摊办公的公共费用而已。
五, 参与性合伙公司;
消费合伙公司(societe en participation) 可以不必做任何公司登记与注册,却可以达到和societe en nom collective 一样的法律待遇,产生无限连带责任,通常A在公众面前被认为是代表B,为B做事,而B也不反对,那么A和B便会被当作参与合伙公司,两人互有代表关系,其中一人破产,另一个会受到牵连。
现实中,如果两个商人签署合同时,如果使用了相互代理,合伙等字眼,就有可能被拉进对方的债务中去。
如果其他形式的合伙公司登记手续不齐全,也会自动变成这种参与合伙公司,有很大的商业风险。
魁北克法律知识普及群群主
前满城华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魁北克持牌地产经纪(蒙大法学博士)
卢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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