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法律知识普及专栏之《魁北克民法典》关于租屋的权利义务(des droits et obligationsrésultant du bail)
最近群里很多同胞在讨论租房中遇到的问题,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权力义务分别时什么?魁北克民法又是怎样规定的?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魁北克民法典》法条关于租屋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一, 一般规定
第1854条规定出租人要交付承租人状态良好的房子。
第1856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1862条规定承租人对火灾引起的损害赔偿不负责任,但如证明火灾是他租客本人或经租客同意进入的人过错所致,不在此限。
第1863条规定出租人不履行义务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如果法院批准,出租人履行义务后,有权重新定将来的租金。
二, 修缮义务
魁北克法律知识普及专栏之劳动法(Les normes du travail au Québec)
魁北克法律知识普及群群主
前满城华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魁北克持牌地产经纪(蒙大法学博士)
卢暖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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